发布日期: 2024/11/28 浏览次数:0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编制完成后,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,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文件全本,现将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对项目建设有异议、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川投(泸州)燃气发电有限公司;马老师;0830-3628176:四川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侯工 028-61986682 、80516437@qq.com
附:1、公示本
2、公众参与报告